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有关事宜的批复(鲁政字〔2020〕253号)

【信息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时间:2020-12-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组建工作有关事宜的批复

鲁政字〔2020〕253号

省国资委:

  你委《关于恳请审批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请示》(鲁国资规划字〔2020〕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按照省属一级国有独资公司组建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省国资委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部国有股权出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以现金出资。

  二、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由省委委托省国资委党委管理,党组织关系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省国资委对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功能定位是搭建、运营全省统一的综合性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设立董事会和经理层。

  四、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后,加挂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牌子。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再加挂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牌子。

  五、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监管职责范围内各类适宜市场化配置的要素,纳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逐步规范纳入要素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运作;不再新设要素交易平台,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加强对要素进场交易的监管,建立健全各类要素进场交易的监管机制。

  六、你委要会同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各项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11日印发